日照区域项目部2025下半年租车
公开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山东港口日照港岚山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三期配套罐区工程场地地基处理检测及桩基检测项目因施工需要,拟对 车辆租赁 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采购人为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2. 采购内容
车辆租赁 ,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性能要求 |
数量(辆) |
租期(天) |
施工地址 |
1 |
车辆租赁 |
年检合格,保险有效 |
2 |
182(2025.10.1-2026.3.31) |
日照港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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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 资格要求
(1)报价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符合投标项目的经营许可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通过中交供应商门户注册的租赁单位。
(2)报价单位的设备需具备证书等相关证明资料。
4. 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本项目位于日照市岚山港区中区,拟建设12个原油储罐及其配套设施,需对场地内桩基及强夯地基进行检测,需租用2辆车辆运送人员配合业主往返日照与岚山开会、配合单位人员商务洽谈对接等。
2)经项目部调研及沟通,新泰市京盛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在本项目所在地配有车辆,一直为我公司项目部提供租车服务已经1年,服务良好,价格公道,延续其服务,可第一时间响应本项目要求,节省设备进场费等。
3)该单位为我司合格供方,该单位未被列入公司黑名单及重点关注名单,往期合作信誉良好,往期分包价格较为合理。按照《一航院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细则》的规定,事业部将惩戒规定、认定标准、处置措施等内容向该单位进行了交底和告知。
4)根据《一航院分包、采购管理 办法(试行)》(一航院生产发〔2023〕229 号)“第十九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拟采用公开单一来源采购。
现计划拟采用“其他采购-公开单一来源”与新泰市京盛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就该项目车辆租赁进行公开单一来源协商确定价格及商务条件。
5. 拟定唯一供应商(服务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服务商):新泰市京盛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东泰安新泰市泉沟镇河山子村
6. 公示时间
本公示期限:自2025年9月23日18:00至2025年9月26日18:00止,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截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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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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