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区主城区内涝点位整治工程(一期)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新都区主城区内涝点位整治工程(一期)施工 / 标段已由成都市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新都发改审批【2024】1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新都区水环境治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市新都区水环境治理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都市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新都发改审批【2024】10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宸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代码:2412-510114-04-01-483649
2.2 工程地点:新都区桂湖街道、新都街道、石板滩街道
2.3 项目规模:本工程主要建设DN300~DN1000雨水管2354m(其中包含DN1000顶管82m),新建雨水检查井63座,新建雨水口95座,新建缝式截水沟175m,闸门井1座,雨水排出口2座,管道清淤1190m3,河道清淤2.2万m3。
2.4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施工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仅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3.1.5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6财务要求:
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700万元的市政工程业绩。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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