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山东能源鲁西矿业新巨龙公司地面注浆站建设项目总承包(EPC)项目工程总承包已被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东新巨龙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东新巨龙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山东能源鲁西矿业新巨龙公司地面注浆站建设项目总承包(EPC)项目工程招标
2.2项目编号:SNZB-LXKY-D2025010384
2.3项目概况
目前,矿井的防灭火系统主要依赖于设置在井下的移动式注浆注氮设备。由于井下不同区域的灌浆车间分散,各车间之间相互独立,难以实现统一的生产调度和协调管理。随着矿井开采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安全生产要求的日益提高,现有的防灭火系统无法满足二水平超长综放工作面治灾需求,难以满足矿井长期稳定发展。
因此,结合矿井实际情况,拟定在新巨龙公司东风井工业场地内新建地面注浆站以及配套的项目工程。新建地面注浆站位于东风井井口东南侧,距离井口约 20m处。设计地面注浆站采用粉煤灰注浆工艺,注浆以及制浆能力不小于60m3/h。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范围:由承包人(或联合体)进行工程总承包,包括系统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非标件设计)、材料采购、设备购置与系统安装、调试与带载试运行、工程交付、缺陷修复、竣工后试验、人员培训等承包内容,其中施工图设计部分包括系统工艺、土建及机电安装施工图设计;现场施工部分包含机电安装工程、土建工程施工;设备、材料到场的运输、装卸车环节、临时仓储也由承包人(或联合体)负责。设计及施工范围详见山东新巨龙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地面注浆站建设项目总承包(EPC)技术规范书。
2.5建设地点:山东新巨龙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东风井工广。
2.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开工令之日起120工作日。投标人自报最优工期,如果因招标人原因影响施工,双方商定顺延工期。
2.7质量标准:
2.7.1.达到系统高效运行要求,地面注浆站采用粉煤灰注浆工艺,注浆以及制浆能力不小于60m3/h。
2.7.2.满足国家、行业制定或颁发的有关最新标准、规程及规范的要求;
2.7.3.编制的施工图设计应满足国家、行业相关设计编制标准和深度最高要求,并能够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2.7.4.工程施工整体质量的标准,达到国家优质工程标准。
2.8招标控制价:946.25万元(含税)。
投标人投标总价和分项报价超过招标控制总价和招标控制单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公司。
3.4.投标人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近 3 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投标信息填报时需提供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近三年不得有骗取中标和重大质量事故等不良事件记录;投标人未曾与山东能源及权属单位发生过合同违约及信用异常的行为或事项。
3.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
3.8.资格后审。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等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协议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投标资料的原件进行审查,如有不符,招标人有权否决其中标资格。
投标人业绩: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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