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长治市上党区农村集中供水规模化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长治市上党区农村集中供水规模化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WJ1404212025090200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
一、招标条件
长治市上党区农村集中供水规模化工程(招标编号:WJ14042120250902000
2)已由长治市上党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长上发改审字〔2024〕122号、
长上发改审字〔2025〕58号批复,项目资金来源申请政策性贷款,剩余部分申
请上级资金和区财政配套解决。招标人为长治市上党区黎都水务建设管理有限
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治市上党区农村集中供水规模化工程监理项目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及改造供水站及水厂35座,其中中心供
水泵站4座,2座加压泵站,无人值守站29座;敷设城乡供水管道215.8km、村级
管网改造村庄30个,供水监管和供水营销系统一套等。
2.3建设地点:长治市上党区。
2.4监理周期:同施工工期(36个月)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6招标内容与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同时具备市政公
用工程和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和良好的
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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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
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2财务要求:需提供第三方出具的近三年度(2022—2024年)完整财务审
计报告,新公司成立时间不足该年份的,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现金流量表、利润
表;
3.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
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名
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
监);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中未存在“行政处罚信息”记录。
3.4其他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内连续三个月纳税凭证(增值税或
企业所得税)和缴纳社保凭证及参保人员明细(被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及项
目班子其他成员须在参保人员明细内);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
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10月17日上午10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