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城县集中供热管网改造及新能源热源
替代项目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LF1410222025092301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翼城县集中供热管网改造及新能源热源替代项目施工一标段(招标项目编号:SXLF14102220250923010-01)已由翼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翼审管立字〔2025〕10号、翼审管立字〔2025〕3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筹措,招标人为翼城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1、供热二次网管道扩容、阀门智能化改造工程:对城南村等18个村(小区)供热二次网局部部改造,48处支线的阀门智能化改造。改造供热二次网管线长度2×11.78千米,管径DN350-DN50;改造阀门3424台,其中焊接球阀2023台,规格DN500-DN65,物联网水力平衡阀1401台,规格DN125-DN65;2、庭院管网工程:对国槐佳苑小区等6个小区庭院管网工程进行改造。改造庭院管网管线长度2×3.27千米,管径DN200-DN50。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翼城县集中供热管网改造及新能源热源替代项目施工一标段。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设计和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程内容。
2.3财政审定金额为:34636859.27元
2.4建设地点:翼城县城南村等24个村(小区)。
2.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翼城县集中供热管网改造及新能源热源替代项目施工一标段
3.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生成的信用信息报告中没有严重失信信息(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七日内的信用报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电子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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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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