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401]FJPZ[GK]2025001
项目名称:医疗美容科强脉冲光治疗仪等设备一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38,500.00元
采购包1(医疗美容科强脉冲光治疗仪等设备一批):
采购包预算金额:2,438,5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438,500.00元
投标保证金: 24,385.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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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A02320600-医用激光仪器及设备 | 强脉冲光治疗仪 | 1(台) | 否 | 用于治疗血管性皮肤和色素性皮肤病等 | 778,750.00 | 工业 |
1-2 | A02320600-医用激光仪器及设备 | 黄极光治疗仪 | 3(台) | 否 | 满足医疗美容治疗需求 | 472,500.00 | 工业 |
1-3 | A02320600-医用激光仪器及设备 | 腋臭治疗仪 | 1(台) | 否 | 满足医疗美容治疗需求 | 448,250.00 | 工业 |
1-4 | A02320600-医用激光仪器及设备 | 高频电灼仪 | 1(台) | 否 | 用于治疗痤疮、汗管瘤等皮肤疾病 | 386,500.00 | 工业 |
1-5 | A02320600-医用激光仪器及设备 | 手术动力系统 | 1(台) | 否 | 用于疤痕等手术治疗 | 352,5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所投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须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进口产品除外)加盖供应商公章,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进口产品除外)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所投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所投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所投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
环境标志产品: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