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2025年公路养护工程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G335线K472+521-K475+664段养护工程、G335线K422+796-K437+000段养护工程、G510线K448+067-K452+875段养护工程、G209线K201+383-K291+427段养护工程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交公路函〔2025〕661 号文件批准、G331线K6305+206-K6344+000段养护工程、S209线K200+231-K205+743段养护工程、S223线K59+000-K76+446段养护工程、S223线K81+254-K85+000段养护工程、S223线K97+847-K116+000段养护工程、G208线K328+554-K341+688段养护工程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交公路函〔2025〕659 号文件批准,S314线K132+440-K133+240段灾害防治工程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交公路函〔2025〕940 号文件批准,X589线麻地卜小桥危桥改造工程已由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局以乌交发〔2025〕83号文件批准,G511线K109+430-K142+785段养护工程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交公路函〔2025〕948 号文件批准。
项目业主(招标人)为乌兰察布市公路养护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G209线K201+383-K291+427段养护工程:共计90.044公里;
G331线K6305+206-K6344+000段养护工程:共计38.794公里;
S209线K200+231-K205+743段养护工程:共计5.512公里;
X589线麻地卜小桥危桥改造工程:桩号为K14+095;
S314线K132+440-K133+240段灾害防治工程:共计0.8公里;
S223线K59+000-K76+446段养护工程:共计17.446公里;
G510线K448+067-K452+875段养护工程:共计4.808公里;
S223线K81+254-K85+000段养护工程:共计3.746公里;
S223线K97+847-K116+000段养护工程:共计18.153公里;
G511线K109+430-K142+785段养护工程:共计33.355公里;
G335线K422+796-K437+000段养护工程:共计14.204公里;
G335线K472+521-K475+664段养护工程:共计3.143公里;
G208线K328+554-K341+688段养护工程:共计13.134公里;
本项目对以上路段的公路养护工程以及桥梁工程进行竣(交)工验收检测服务。
2.2计划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提交合格的检测报告之日止(即:具备检测条件后在发包人要求的时限内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检测工作并提交合格的检测报告)。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划分数据如下表:
标段号 |
起止桩号 |
实施里程(km/m) |
招标范围 |
JC-1 |
G209线K201+383-K291+427段养护工程 |
90.044 |
标段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检测,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外观检查和内业资料审查等。 |
G331线K6305+206-K6344+000段养护工程 |
38.7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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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09线K200+231-K205+743段养护工程 |
5.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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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589线麻地卜小桥危桥改造工程 |
中心桩号为K14+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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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14线K132+440-K133+240段灾害防治工程 |
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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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2 |
S223线K59+000-K76+446段养护工程 |
17.4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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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510线K448+067-K452+875段养护工程 |
4.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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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23线K81+254-K85+000段养护工程 |
3.7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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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23线K97+847-K116+000段养护工程 |
18.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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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511线K109+430-K142+785段养护工程 |
33.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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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3 |
G335线K422+796-K437+000段养护工程 |
14.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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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35线K472+521-K475+664段养护工程 |
3.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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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08线K328+554-K341+688段养护工程 |
13.134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相关事宜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条件(所有标段):
(1)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具备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该试验检测机构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查询属实且证书状态为“有效”状态;
(3)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4)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银发【2019】41号文)的规定,对于不再核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试点地区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但应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仅适用于企业)
3.6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办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工作细则》和《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项目招标过程中发现围标、串标、转借资质、行贿等违法行为,经查实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否决其投标,对违法、违纪行为追究其相应责任,赔偿对招标人及建设项目造成的经济损失,企业计入不良信用记录。
3.8严禁中标人将项目转包或违规分包,经查实按有关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企业计入不良信用记录。
3.9已在以上路段中标的施工总承包人及监理人的自有(母子公司或同一法人或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均视为自有)试验检测资质单位不允许参加本次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10各投标单位仅可对本项目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多标段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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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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