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市交易中心) “南站5G+”创新园项目B地块20KV变配电工程(专业工程暂估价)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
(市交易中心)“南站5G+”创新园项目B地块20KV变配电工程(专业工程暂估价)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YHFJ2501332-01SGGH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站5G+”创新园项目B地块已由中国(南京)软件谷管理委员会以宁谷管委备【202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软件谷科技创新创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南京软件谷科技创新创业发展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20KV变配电工程(专业工程暂估价)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1 建设地点:南京市_中国(南京)软件谷 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街道
2.2 招标范围:“南站5G+”创新园项目B地块变配电工程(专业工程暂估价),包含中心站及变电所土建工程,高低压配电柜及变压器设备采购及安装,电缆安装、配电调试、通风系统、照明系统、接地系统、智能监控、电缆沟、受电部分20kV电缆安装、室外电缆沟等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17036560.82元
2.5 工程规模:“南站5G+”创新园项目B地块20KV变配电工程(专业工程暂估价),红线范围内的20KV变配电工程及受电工程,总容量16000KVA,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6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
2.7 其他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者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一级资质。(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投标人必须提供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装类三级(含)、承修类三级(含)、承试类三级(含)及以上资质。许可证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一级;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提供满足正文1.4.4条要求的承诺书。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前没有受到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20年7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200万元及以上的20KV变配电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中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否则不予认可。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3、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5年03月-2025年08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退休人员必须出具退休证及劳务合同,事业编制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以上材料由投标人自行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4、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5、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6、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符合并提供承诺书):(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7、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提供承诺书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8、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提供承诺书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9、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和注册执业人员注册证书(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10、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11、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12、投标人需确保该项目符合招标人及南京市供电相关部门的要求,一次性通过招标人及供电部门验收并确保按时送电(提供书面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13、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