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2025938号】平顶山市林业局河南省平顶山市重点林区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设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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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平采招标-2025-120 | |||||||||||||||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林业局河南省平顶山市重点林区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设计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780,000.00元 | |||||||||||||||
最高限价:178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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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项目地点:平顶山市境内。 5.2、建设内容:河南省平顶山市重点林区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设计。 5.3、招标范围:平顶山市重点林区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设计,包括但不仅限于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及工程量清单等设计工作和配合设计文件的评审、审查和审批等相关工作,以及项目概况中的全部内容。 5.4、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5.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6、质量要求:合格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5.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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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可提供扫描件或电子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网上查询页截图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5、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后),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注:若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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