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电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询比方式进行本次运输服务采购,本次采购的使用人是中国水电十二局·十局·成都院牙根一级水电站设计施工总承包联合体,采购项目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承兑汇票、电建融信等方式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牙根一级水电站是雅砻江中游(两河口至牙根一级河段)梯级开发的第2级电站,上游为两河口水电站,下游为牙根二级水电站。牙根一级水电站的开发任务为发电,并对两河口水电站进行日内反调节,同时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采用坝式开发。
牙根一级水电站为二等大(2)型工程。工程枢纽主要建筑物由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发电建筑物、消能防冲建筑物、鱼道组成。厂房为河床式,布置在河床左侧,厂房挡水坝段最大坝高68.80米;泄水建筑物为3孔泄洪闸,布置在河床右侧,泄洪闸坝高44米,泄水建筑物下游布置消力池;导流洞布置在右岸;鱼道布置在左岸,长约1.41千米。坝址区基岩岩性为砂板岩,工程场地地震基本烈度VII度。牙根一级水电站的开发任务为发电,并对两河口水电站进行日内反调节,同时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采用坝式开发。电站总装机容量300MW,安装3台100MW的轴流式水轮发电机组。
牙根一级水电站位于四川省甘孜州雅江县境内的雅砻江中游(两河口水电站下游)河段上,工程场址位于雅江县河口镇、呷拉镇。
2、采购范围:本项目成品砂石骨料运输服务。
3、采购数量:
序号 |
运输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工程量 |
运距(km) |
装卸料地点 |
备注 |
1 |
砂 |
<5mm |
t |
700000 |
12 |
左下沟砂石料场- 章给寨拌合系统 |
|
2 |
豆石 |
5~10mm |
t |
10000 |
12 |
||
3 |
小石 |
5~20mm |
t |
650000 |
12 |
||
4 |
中石 |
20~40mm |
t |
550000 |
12 |
||
5 |
大石 |
40~80mm |
t |
100000 |
12 |
||
合计 |
2060000 |
备注:
(1)采购人提供砂石骨料及堆存场地,以及装车,卸料后的推平工作。
(2)响应人负责运输、卸料及卸料指挥人员。
(3)响应人负责运输机械及机械所用柴油等与运输相关所有费用。
(4)响应人运输车辆按高峰期不少于10辆新能源电车,响应人负责新能源电车购置、维护保养及电费等所有运输费用。电费按0.6元/kw·h从运输结算款项中扣减。
(5)左下沟砂石料场高程:2697m,章给寨拌合系统高程2620m,运距:12km。
(6)以上需运输数量及运距为暂估量,最终数量以实际交货的数量为准,实际交货数量与合同或公开询比文件数量及型号规格可能存在差异,响应人不能以此向采购人提出任何变更和补偿要求。
(7)价格已包含响应人履行合同义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卸车、车辆燃油、车辆充电、超限费、清障费、保养维修费、保险、利润、税金、人工费(含司机工资)、车辆使用费用等。
4、交货时间:2025年10月份--项目施工结束。供货周期内月度最大砂石骨料运输强度为15万t,响应人须根据采购人施工进度计划要求,合理足量配置运输车辆。
5、地点:牙根一级水电站章给寨混凝土拌合系统指定区域内。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2、运输车辆要求:进场设备燃油运输车须是2020年1月之后上牌注册的运输车辆,新能源自卸车须是2022年1月之后上牌注册的运输车辆。运输车辆高度不得大于4m,宽度不得大于3m,长度不超过9m,车辆技术及安全性能良好,满足施工现场运输需要。车辆进场时,成交人需提供车辆行驶证(检验有效期内)、驾驶证、车辆保险(商业险、交强险),以及采购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3、施工高峰期需自卸汽车预计约15辆,新能源自卸车不少于10辆。车辆数量随着施工强度进行增减,车辆数量必须满足现场的施工需求,因车辆数量不足影响现场施工造成损失的,损失费用由成交人承担,从结算中扣除。
4、业绩要求:本采购项目履约地点海拔2600米以上,响应人须具有2022年以来的高原地区(海拔不低于2500米)砂石骨料或土石方运输业绩,合同金额不小于1000万元(附合同扫描件,须能够明确体现合同金额)。
5、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行政处罚信息”、“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查询记录。响应人未被列入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任何一家单位的供应商黑名单。
6、其它要求
6.1响应人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投标活动中,投标响应人无不良记录。
6.2响应人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量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6.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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