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武市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已由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灵武市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灵发改发[2025]14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市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灵武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华逸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铺设污水管网31.49公里,建设污水处理厂1座,提升泵站3座;配置垃圾运输车1辆、清扫车2辆、三轮保洁车24辆,沟渠整治29.24公里,建设村内道路39.21公里及雨水管沟 4.3公里等。
2.2 项目地点:项目涉及20个行政村,分别位于灵武市东塔镇、崇兴镇、郝家桥镇、白土岗乡、马家滩镇、梧桐树乡、临河镇。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一、二、三、四、十一标段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里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3个标段,本次招标5个标段:
灵武市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美乡村建设项目一标段:东塔镇果园村;
灵武市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美乡村建设项目二标段:崇兴镇韩渠村、郭碱滩村;
灵武市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美乡村建设项目三标段:崇兴镇杜木桥村、中北村;
灵武市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四标段:郝家桥镇西渠村;
灵武市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十一标段:梧桐树乡沙坝头村、河忠堡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本次招标一、二、三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