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HRSS-2025-038
项目名称:长武县2025-2026年采暖季生物质压块取暖燃料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090,4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长武县2025-2026年采暖季生物质压块取暖燃料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090,4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090,4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生物能源 | 为我县13484户改造生物质压块的住户采购冬季取暖燃料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8,090,4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分两批交付,7日历天时交付第一次,20日历天时全部完成交付。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武县2025-2026年采暖季生物质压块取暖燃料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办法》(财库〔2020〕46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武县2025-2026年采暖季生物质压块取暖燃料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
(2)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4)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环保相关要求;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和个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