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西政采公招(货物)2025-36号
项目名称: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包二、包三、包四、包五(第二次)
预算金额(元):238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包二)
数量: 100
预算金额(元):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包三)
数量: 555
预算金额(元):38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 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医学系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包四)
数量: 289
预算金额(元):12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 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包五)
数量: 10066
预算金额(元):3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7)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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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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