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厦航翔安新生产基地综合保障工程B地块项目经理部
配电柜及辅材、密集型母线槽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CRCC-1801ZB-XHXM-2025-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厦航翔安新生产基地综合保障工程B地块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厦航翔安新生产基地综合保障工程B地块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国有企业自筹,比例100%,资金已落实。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厦航新生产基地综合保障工程B地块项目经理部。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以上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配电柜及辅材、密集型母线槽进行公开招标。
1.1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第23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项目项目由B、C两个子地块组成,总建筑面积约53183平方米。B地块:航食生产厂房及附属设施板块,用地面积38406.762㎡,总建筑面积约53073㎡(地上39972㎡、地下13101㎡),建设有1栋航食生产厂房、1栋厂房附属设施用房和2栋门卫、1污水处理站,最高4层、最低1层,设有地下室1层。其中:7#航食生产厂房建筑面积约4929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6877㎡、地下建筑面积约12414㎡);8#厂房附属设施地上建筑面积约2985㎡,无地下室;12#门卫建筑面积约17㎡;13#门卫及污水处理站约建筑面积约78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3㎡、地下建筑面积约687㎡)。B地块项目的单体建筑面积最大约49291㎡,最大跨度为8.4米。C地块:连接AB地块的9#连廊,用地面积110.000㎡,地上建筑面积约110㎡。资金来源:国有资金。项目业主: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工期:总工期为730日历天。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兼投不兼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配电柜及辅材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机构代码证书等。
2、财务能力要求: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23-2024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并且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且投标物资具有2023年至今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2份。
4、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至今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2份(证明材料包含:合同、中标通知书、履约情况说明、结算单复印件等)
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3年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建设单位上级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同时,要求提供2023年至今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6、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密集型母线槽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机构代码证书等。
2、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23-2024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并且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且投标物资具有2023年至今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2份。
4、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至今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2份(证明材料包含:合同、中标通知书、履约情况说明、结算单复印件等)
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3年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建设单位上级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同时,要求提供2023年至今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6、其他要求: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