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003444
项目编号: ZJXD-ZZQ/A-25143
项目名称: 贺兰山实验室新能源材料研究所第一批科研项目所需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433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433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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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山实验室新能源材料研究所第一批科研项目所需设备采购项目 | 其他仪器仪表 | 其他仪器仪表 | 1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4330000.00 | 核心产品:全自动气体吸附仪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433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60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及调试。 质保期:1年,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关34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的规定执行,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按照《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7)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注:以上所要求资质证件均为投标人实质性响应条款,不能满足者视为无效投标;以上各项资质证件须将清晰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附与《投标文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