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0625210200024678-XM001
项目名称:丰台区教办幼儿园安全技防监控设备更新补充项目
预算金额:1629.78939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587.69050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
服务要求
01
丰台区教办幼儿园安全技防监控设备更新补充项目-第一包
332.993012
一批
为加强校园安全的管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GB/T29315-2022),在幼儿园应建立健全的安全防范体系,其中包括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和完善。本项目旨在通过补充监控盲区点位、更新老旧摄像机,存储设备、优化校园网络,完善园所安全管理机制,提升校园安全防范水平,确保师生安全及园所和谐稳定。
02
丰台区教办幼儿园安全技防监控设备更新补充项目-第二包
297.084729
一批
03
丰台区教办幼儿园安全技防监控设备更新补充项目-第三包
281.119479
一批
04
丰台区教办幼儿园安全技防监控设备更新补充项目-第四包
255.188949
一批
05
丰台区教办幼儿园安全技防监控设备更新补充项目-第五包
236.096185
一批
06
丰台区教办幼儿园安全技防监控设备更新补充项目-第六包
227.307042
一批
本项目投标人可以同时报名本项目多个分包,但只允许获得其中一个分包的中标资格。中标原则为以包号靠前的分包优先取得中标资格。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成安装及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
3.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3.2.3.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3.2.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5.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2.6.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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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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