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QYT2509-WZZBGK016-CPMC1466-B110471T1220285-376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输油处2025年三季度生产用料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 长庆油田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产品范围:
本招标项目为一单一采招标,需要物资一批,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预估采购金额:93.517万元(包括货物本身价格、13%增值税、运杂费、保险费、相应检验费、伴随产品交运的有关费用、质保期内免费进行售后服务的费用及现场安装、调试、指导等货到现场交付使用的所有费用,一票制结算),资金已落实,据实结算。
按要求提供货物及运输、安装、售后等配套服务,质保期12个月。
2.2实施或交货地点: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砖井镇闫塘村第三输油处油房庄生产运行库
2.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生效后,每次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单后30日内按要求送货至招标人指定到货地点。
2.4技术标准及要求: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规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附件。
2.5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至合同履约结束止。
3.1 信誉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3.2 其他要求1(投标人资格要求):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投标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相关产品被暂停交易权限的(复查合格的除外)评标将被否决;实施退出处理生效期内的物资供应商(制造商、代理商、贸易商)或其相关产品在集团公司供应商资源库内处于非“正常”状态的,投标将被否决。
3.3 其他要求2(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 其他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3.5 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营业执照(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7 财务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的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没有处于以下不良状态:被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资不抵债、破产、拆分、转租/售,正在处理的法律纠纷可能构成合同执行风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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