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市公安局龙头派出所业务用房装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H-CG-2025040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684-2025-00466
3、项目名称:宜城市公安局龙头派出所业务用房装修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397.405557(万元)
6、最高限价:397.405557(万元)
7、采购需求:
宜城市公安局龙头派出所业务用房装修,内容包括:1、2#楼装饰工程、3#门卫房楼装饰工程、室外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优先采购绿色环保产品政策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利用政府采购合同,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交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认定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3)项目经理: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房屋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公司2025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4)项目管理机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以上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公司2025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5)其他要求: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人员信息必须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公开信息登记,否则认定为无效人员。供应商拟派的所有人员均应当在供应商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供应商,需提供所有拟派人员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6)信用承诺:供应商以书面形式作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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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