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新能源生产(基建)工程第十批集中招标
变更公告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项目单位,具体详见各标段招标文件。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项目单位所在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建设规模:具体详见招标公告第2.2招标范围表。
项目整体进度:具体详见招标公告第2.2招标范围表。
2.2招标范围
序 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 服务期限/工期要 求/交货地点及交 货期 | 招标信 息服务 费(元) |
1. | DNEB-XM- 2025-2-Z -027-07 | 标段07:吉电股份 吉电新能源财税咨 询业务项目 | 吉电新能源公司所管43家公司3年期财税咨询业务 服务,主要负责税务日常申报;税务登记、变更、注 销;税务局工作对接;税务档案整理,税务相关表单 填写;配合上级单位检查。 | 合同签订后的3 年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3)投标人近3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5)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6)投标人没有处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专项资格条件: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标段07:吉电股 份吉电新能源财 税咨询业务项目 | 2.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5年及以 上税务服务执业经验; (2)投标人需派驻税务服务人员2人,其中一人应具备注册税务师或中级会 计师,另一人应具备初级会计师资格,两人均需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会 计或税务方面); (3)投标人应具有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日向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至少2份企业税务咨询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时间、合 同签字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合同信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 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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