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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县】 保家镇中心校扩建项目(二期)
保家镇中心校扩建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保家镇中心校扩建项目(二期)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保家镇中心校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彭水发改发〔2022〕8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项目代理业主为重庆开辰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2025年区县对口协作发展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开辰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保家镇中心校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建科学实训楼占地面积为1075.57m²,总建筑面积为5000.53m²(地上4307.3m²,地下693.23m2);配套建设消防、通风、电气、给排水等附属设施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2248.32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597.45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新建教学楼和室外楼梯、生化池及室外电气、室外消防水池等,具体包含按国家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完成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及其他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各种协调工作等

2.5 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方式三: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需达到40%以上。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4.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 

4.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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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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