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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建水电五局二公司青岛地铁15号线一期土建一标段 三、六工区项目叉车采购项目公开竞价采购公告

竞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05-25J5-FG0019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公司委托(以下简称“采购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管理部以竞价采购方式为青岛地铁15号线一期土建一标段三、六工区项目采购一批叉车,请按以下要求于2025年9月25日(星期四)北京时间10:00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网址为https://bid.powerchina.cn/bidweb/#/supplierLogin)。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数量

备注

1

叉车

额定载重量不小于10t,叉长不小于2米,液压分叉,上下坡度大于9%,卸载高度不小于3m,排放标准不低于国四

2

说明:本次采购设备由供应商负责工地技术指导,并自行组织人员与所有设备。本次竞价采购包含但不限于设备设计、制作、包装、运输、装卸、技术服务、现场培训、使用前的备案手续及报验取证、售后现场服务、增值税、保险、现场人员食宿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青岛地铁15号线一期土建一标段三、六工区项目:三工区共2站2区间,起于玉霞路站,向北依次为玉霞路站(不含)~仙山路站区间( 957.87m )、仙山路站(207.2m) 、仙山路站~夏塔路站区间( 944.588m )、夏塔路站(159.5m),线路全长2.27km,区间沿线侧穿电塔、电线杆、变电箱、鑫江集团办公楼、西小水桥,下穿新机场高速连接线高架桥、电力管廊、阿维塔体验中心、新小水河、人行天桥等;六工区共1站1区间1停车线,起于文阳路站,向北依次为文阳路站(299.6m) 、文阳路站~靖城路站(不含)区间(947.136m)、17号停车线(172m) ,线路全长1.25km,沿线途经桃源居西区、青岛市城阳第四中学、春和苑社区、阳光嘉园社区、中冶圣乔维斯学;西南社区、曙光苑社区、春阳花苑社区、佳源购物中心,最终到达靖城路站。

本次采购的2台叉车是三、六工区施工材料装卸及转运所需设备,主要用于盾构施工洞外的施工材料装卸及转运。转运的材料以隧洞衬砌管片为主,整环重量24.94T,不均分为6块,单块最大重量4.9T,运输过程中2块为一摞,最大重量9.8T。

2.2采购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二公司青岛地铁15号线一期土建一标段三、六工区项目工程施工所需叉车。

三、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采用逆向竞拍方式。竞价截止时间内响应人可多轮次进行竞价,每次竞价必须低于当前最低有效报价,取供应商最终轮次报价作为最终评审价。

竞价响应人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总报价包含但不限于设备设计、制作、包装、运输、装卸、技术服务、现场培训、使用前的备案手续及报验取证、售后现场服务、增值税、保险、现场人员食宿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以上价格是采购人指定地点固定交货价格,包含供应商应为采购人履行全部义务所应承担的全部费用。合同执行期间不调价。

交货单价采用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本次竞价响应人需按13%税率进行报价,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若采购执行过程中国家税务机关公布税率发生变化,本采购以最新税率执行,税前单价均不变,按照最新税率调整到站综合交货单价。

2.交货期:具体以采购方要求的供应时间为准。

3.交货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青岛地铁15号线一期土建一标段三工区施工现场安装位置。联系人:马  恒(电话:15352005342)。

4.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4.1质量要求

供应商保证货物在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货物是全新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该产品行业及国家规范标准。

4.2技术要求

(1) 设计和制造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包括《叉车设计规范》)及相应的全国性行业标准和国家通用标准进行设计制造。适用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清单所列标准:

GB/T43756-2024叉车设计规范;

GB/T44679-2024叉车禁用与报废技术规范;

T/CASEI002-2021叉车定期(首次)检验规范;

T/CASEI015-2023叉车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T/CASEI040-2024叉车属具、焊缝检验规范;

GB/T10827.1-2014 工业车辆安全要求和验证;

GB/T20891-2014 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以上标准和规范如果出现对于同一对象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规定的,执行最高级别的规定。如果被新标准和规范替代,执行新的标准和规范。如有不确定或相矛盾的地方,需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由采购人书面认可后方可执行。

(2)10t叉车技术参数要求:

额定载重量不小于10t,叉长不小于2米,分叉采用液压分叉,上下坡度大于9%,卸载高度不小于3m,发动机排放标准不低于国四。

(3)随机资料要求:设备交货时必须附带设备出厂合格证,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特种设备备案文件、设备整机使用说明书、设备整机零件图册、设备电气原理图、质保范围及质保期明细、明确售后服务承诺和服务方案。

5.质保期

为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之日起满12个月。质保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供应商负责。

6.售后服务措施及其它优惠条件

请供应商明确具体售后服务措施,及质保范围。

供应商需选派合格的现场技术服务人员(包括机械与电气方面技术)在现场完成设备的技术指导工作,并完成调试,直至设备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现场服务费用及所有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应在工地向采购人的操作人员、安装维护人员提供有关设备理论、设备维护以及操作运行等方面的专业培训;供应商应在培训前提供必需的培训资料,包括培训大纲、计划。

7.付款方式

7.1到货款:无预付款,先货后款。设备安全到达工地、所有手续办理完成(具备使用条件)并经现场验收合格满足使用条件,按合同要求提交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所要求的相关单据,挂账后1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金额50%货款。

7.2验收款:设备在工地成功运行三个月后,无任何质量问题,3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金额40%货款。

7.3质保金:合同金额的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质保期为货到工地验收合格满12个月)无遗留问题,经使用方书面确认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一次性无息支付质量保证金。

7.4支付方式包含且不限于电汇、承兑汇票、商业汇票、云信支付、中企云链、中国建设银行链融资e信通或供应链产品等支付方式(票据期限为1年),按照甲方财务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且承担因此发生的利息,甲方不贴息。(如遇项目停工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

7.5如遇到甲方业主工程结算款不能及时到位导致甲方暂时资金周转困难,延期支付的,乙方应与理解和支持,不应因此停止材料供应,且不得以此作为甲方违约的依据进行索赔和追究其责任。同时甲方逾期未支付的,按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承担逾期付款利息。

8.验收

8.1供应商在交货时,应当出具设备的合格证书;进口货物还应当提供报关单等进口凭证。须提供产品说明书、电气图、质保范围及质保期明细、明确售后服务承诺和服务方案。

8.2采购人在货物交接时对货物的品种、商标、规格型号、数量、外观包装当场查验核实,并将验收情况在发货单上记录签字。如对货物有异议的,采购人也可在收到货物后7 日内向供应商提出书面异议,如属供应商责任的,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要求供应商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继续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相应货物以满足采购人需要,供应商应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并赔偿采购人的经济损失。

8.3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技术质量标准要求的,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要求供应商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供应商应继续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相应货物以满足采购人需要。

8.4如双方对于供应商提供货物的质量问题产生争议的,双方同意委托双方认可的机构进行鉴定。

9.履约担保

9.1本合同履约金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合同总金额的10%。

9.2履约保证金(或国有银行保函)的金额及缴纳方式:以保证金形式交付,具体缴纳要求如下:签订合同前,乙方按照竞价采购文件要求向项目部交纳合同总金额10%额度的履约保证金或合同总金额10%国有银行保函作为本次合同履约担保。

9.3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及返还方式:a. 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的有效期为质保期结束后1个月内无息退还。b.因乙方原因导致货物交货时间延长,其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应相应的延长。

9.4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a乙方发生本合同所描述的任何一种违约行为,而致使甲乙双方完全终止合同。b乙方不履行实质性合同承若。c履约金的退还或不予退还并不免除乙方对已交付物资的质量保证责任。

在质量保证金有效期间,因乙方所供物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并用质量保证金赔偿,质量保证金不够的从履约保证金里扣除,若还有不足则从货款中扣除,同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其它损失责任。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场(厂)内专用专用机动车辆))。

2.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全部资格要求。代理商需提供投标产品的品牌生产厂家销售授权。

3.供货业绩要求:竞价响应人应具有2023年至今叉车销售业绩至少1个(含生产厂家业绩),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5万元以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供货合同扫描件及供货合同对应的发票扫描件等)。

4.响应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与社会信誉,不存在下列列入失信黑名单相关行为:

序号

列入失信黑名单相关行为

1

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

2

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

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上表中所列入 1~4项失信黑名单相关行为要求响应人提供查询截图。

5.本次竞价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竞价项目竞价(母公司、全资子公 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可同时参与竞价)。

五、响应保证金

1.本次竞价采购需缴纳保证金 壹 万元。

2.保证金收取方式:支付保证金采用银行汇款或银行保函方式。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请于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人(建议至少提前一天,采用邮寄方式的,采购单位不负责保函在达到签收前的一切灭失责任,过期到达的保函视为无效担保,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机场路土桥段229号水电五局二公司(赵先生收 联系电话18488803373)),若无法提供银行保函,请提供同等金额的保证金(退还时按原账号退还),保证金收取方式:采用在线收取保证金,由采购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系统自动分配保证金收款虚拟账号。

3.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响应人在竞价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 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竞价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竞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

六、**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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