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25030FR/01-13
项目名称:北京大学口腔医院诊疗能力提升项目(第三批)
预算金额:884.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项目名称
设备名称
及数量
简要技术要求
是否可以采购进口
采购标的预算
(万元人民币)
备注
01
北京大学口腔医院诊疗能力提升项目(第三批)——口腔手术显微镜(配置一)
口腔手术显微镜(配置一),1台
详见附件技术需求书
否
24
本分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02
北京大学口腔医院诊疗能力提升项目(第三批)——口腔手术显微镜(配置二)、(配置三)、口腔观察仪
品目一:口腔手术显微镜(配置二),2台
详见附件技术需求书
否
70
本分包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品目二:口腔手术显微镜(配置三),1台
详见附件技术需求书
否
25
品目三:口腔观察仪,1台
详见附件技术需求书
否
8.5
03
北京大学口腔医院诊疗能力提升项目(第三批)——超声骨刀、热牙胶充填仪
品目一:超声骨刀,2台
详见附件技术需求书
否
11
本分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品目二:热牙胶充填仪,2台
详见附件技术需求书
否
1.6
04
北京大学口腔医院诊疗能力提升项目(第三批)——口内扫描仪(配置一)
口内扫描仪(配置一),1台
详见附件技术需求书
否
20
本分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05
北京大学口腔医院诊疗能力提升项目(第三批)——口内扫描仪(配置二)
口内扫描仪(配置二),2台
详见附件技术需求书
是
100
本分包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06
北京大学口腔医院诊疗能力提升项目(第三批)——面部扫描仪
面部扫描仪,1台
详见附件技术需求书
否
65
本分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07
北京大学口腔医院诊疗能力提升项目(第三批)——3D打印机
3D打印机,1台
详见附件技术需求书
否
24
本分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08
北京大学口腔医院诊疗能力提升项目(第三批)——数字加工设备(配置一)、口内扫描仪(配置三)、模型扫描仪、打磨机
品目一:数字加工设备(配置一),1台
详见附件技术需求书
否
85
本分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品目二:口内扫描仪(配置三),1台
详见附件技术需求书
否
20
品目三:模型扫描仪,1台
详见附件技术需求书
否
20
品目四:打磨机,1台
详见附件技术需求书
否
0.5
09
北京大学口腔医院诊疗能力提升项目(第三批)——数字加工设备(配置二)、烧结炉
品目一:数字加工设备(配置二),1台
详见附件技术需求书
否
45
本分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品目二:烧结炉,2台
详见附件技术需求书
否
16
10
北京大学口腔医院诊疗能力提升项目(第三批)——手术动力系统、台式灭菌器、外科超声刀
品目一:手术动力系统,1台
详见附件技术需求书
否
20
本分包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品目二:台式灭菌器,1台
详见附件技术需求书
否
4
品目三:外科超声刀,1台
详见附件技术需求书
是
69
11
北京大学口腔医院诊疗能力提升项目(第三批)——外科内窥镜
外科内窥镜,1台
详见附件技术需求书
否
80
本分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12
北京大学口腔医院诊疗能力提升项目(第三批)——半导体激光治疗仪
半导体激光治疗仪,1台
详见附件技术需求书
否
26
本分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13
北京大学口腔医院诊疗能力提升项目(第三批)——脑电刺激仪
脑电刺激仪,1台
详见附件技术需求书
否
150
本分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预计2025年10月到质保期结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提供本项目服务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2)投标人须具有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许可文件;(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同一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5)根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点至投标截止时点后12个小时内。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投标人须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7)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国家、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转包;(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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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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