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枣矿集团滨湖煤矿滨湖煤矿31603、31601工作面防治水治理工程,已经被枣庄矿业集团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滨湖煤矿,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山东能源枣矿集团滨湖煤矿滨湖煤矿31603、31601工作面防治水治理工程招标项目
2.2项目编号:SNZB-ZKJT-D2025010374
2.3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3.2、招标内容/范围:
(1)31603工作面防治水注浆工程
通过井下注浆对底板十四灰、奥灰含水层进行加固,封堵导水通道,实现减水开采。
(2)31603工作面断层注浆治理工程
工作面回采前需要对工作面内F316-4断层(H=0-4.5m∠55°)、F31601-2断层(H=2.0m∠55°)及围岩进行注浆加固,封堵可能的导水通道。
(3)31601工作面外段对F38-11断层治理工程
31601工作面附近发育F38-11断层,为消除水害威胁,保障工作面生产安全,工作面回采前需要对F38-11断层及围岩进行注浆加固,封堵可能的导水通道。
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5工期要求:60日历天,投标人可自报最优工期。
2.6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细则》要求;
3.1、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矿业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5、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等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协议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投标资料的原件进行审查,如有不符,招标人有权否决其中标资格。
4.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以来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指井下注浆加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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