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电力能源招标网! 登录 注册
[省本级]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古城煤矿选煤厂末煤系统改造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古城煤矿选煤厂末煤系统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LAZB-2025-0285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古城煤矿选煤厂末煤系统及全厂智能化改造项目已由长治市屯留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2025年固定资产投资第一批计划,招标人为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古城煤矿。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古城煤矿选煤厂末煤系统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2.2项目规模:新增末煤系统处理能力为3.30Mt/a。

2.3工程建设地点: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区古城煤矿。

2.4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该标段(包)内容:

招标范围: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古城煤矿选煤厂末煤系统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调试、联合试运行等实施全过程。

招标内容: 古城煤矿选煤厂末煤系统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调试、联合试运行等实施全过程,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要求。

2.5计划工期要求: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14个月完工,2个月联合试运转。

2.6质量要求:

2.6.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规范、规定要求。

2.6.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竣工验收符合国家、行业规范、规定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体要求如下: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煤炭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煤炭行业(选煤厂)专业甲级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需由设计单位提供)。

3.1.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需由施工单位提供)。

3.1.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需由施工单位提供)

3.2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矿业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为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在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内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注: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不可兼任设计负责人】。

3.2.2本项目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矿业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为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2.3本项目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矿业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为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在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内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3.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需附信誉查询截图,如提供截图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或短缺,以官网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4业绩要求:近年完成过1项类似业绩。

3.4.1近年指2020年8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指竣工日期在此期间;设计业绩:指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3.4.2类似业绩是指:大型选煤厂EPC总包项目业绩【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须提供设计业绩,施工单位须提供施工业绩】;

3.4.3业绩的证明材料

(1)合同原件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2)竣工验收报告【设计业绩无须提供】;

(3)对应项目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及金额清晰可辨】。

3.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6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2家,联合体各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且资质条件达到前述资质标准。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及各方承担的响应责任;

(6)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方,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方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7)联合体的牵头方代表为 设计 单位,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9月19日14时30分--2025年9月2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上一篇 [长治市]襄垣东湖环湖步道改造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下一篇 [晋中市]山西省昌源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施工05标三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Business bulletin

客服中心


400-996-1565


客服邮箱:kefu@zgdlyzc.com

客服 Q Q:3857188131

营业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8:00


24小时咨询热线:13520865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