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5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
项目编号:CQYT2509-FWZBGK040-CPMC1431-B11047186446160-841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5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按照突发环境事件管理办法要求,每三年需开展一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第十一采油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为2022年修订,需在2025年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项目估算金额200000.00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需要1家服务商,投标人满足3家方可开标。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标段描述:按照突发环境事件管理办法要求,每三年需开展一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第十一采油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为2022年修订,需在2025年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5服务地点:甘肃省庆阳市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本项目根据长庆油田分公司要求需在库内选商,需在长庆油田分公司2025-2026年环境监理、环境风险评估及其他环保技术服务集中资格招标中入围,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 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4 年 1 月 1 日以后成立)等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盖公章的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业绩要求:服务商具有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天)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类相关业绩至少1项(需同时提供合同、发票);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完整的业绩证明材料,缺一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截止到本项目投标截止日的最近36个月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
其他: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单位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
联合体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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