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211-SRZJ-G2025-0009 项目名称:2025-2027年雪浪街道亮化设施管养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0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0.18044万元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2025-2027年雪浪街道亮化设施管养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JSZC-320211-SRZJ-G2025-0009 3.项目预算金额:108万元; 4.项目最高限价:70.18044万元; 5.采购需求:本次招标亮化养护主要包括南泉老镇区路灯及清晏路、缘溪道道路两侧景观亮化养护(含部件更换、路灯杆除锈油漆)、仙河苑(一期、二期、三期)范围亮化维修维护(含部件更换、巡查巡视)。本项目养护范围为作业量清单范围内的路灯、亮化设施维修养护项目。 路灯、亮化养护包括:日常巡查及偷盗设施恢复、日常维修养护、交通事故损坏维修及其他依据甲方指令进行的应急维修。 专职巡查人员对养护区域进行全覆盖巡查,所有亮化设施每天巡查(白天看设施、晚上看亮灯)。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6.养护期:两年(具体起始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若养护质量未达到采购人要求及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7.服务质量要求:亮灯率≥97%;设施完好率≥90%;运行故障率≤1%;故障修复及时率100%;交办事项办理及时率100%;应急抢修确保30分钟内赶赴现场组织处理;零安全事故。 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9.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合同履行期限:养护期:两年(具体起始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若养护质量未达到采购人要求及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如是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人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提供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2.《授权委托书》(给定格式;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可不提供)。 3.投标人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5.投标人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6.《资格声明函》(给定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资格证明文件中必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通用资格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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