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华龙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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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华龙招标采购-2025-3 | |||||||||||
2、项目名称:濮阳市华龙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5,8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158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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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华龙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一批。 5.2标包划分:共一个标包 5.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5.4供货期:30日历天 5.5质量要求: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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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投标人如为生产商,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3.2 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不提供),不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医疗设备(无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3、采购人或招标代理负责信用查询,并保存查询证明(投标供应商不再提供截图),资格审查时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an.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信用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查询结果应同采购文件存档。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页和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3.5、本次公开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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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