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403]QYCG[GK]2025003
项目名称:三元区中村乡蒸汽制笋绿色技改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400,000.00元
采购包1(三元区中村乡蒸汽制笋绿色技改建设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4,4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4,233,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10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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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A02220800-农林产品初加工机械 | 三元区中村乡蒸汽制笋绿色技改建设项目 | 1(批) | 否 | 项目概况:推动三明市三元区中村乡18个行政村竹木资源整合与产业升级,需购置安装蒸汽煮笋设备约1200套(含设备安装基础及配套给排水管件) 主要功能或目标:高效节能,减少能源浪费,降低能耗和污染,在提升生产效率的同时,显著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需满足的要求:提升中村乡笋竹产业高质量发展,进行无污染、提效能升级改造,能够减少制笋废水的排放,让水源保护区水质得到提升,同时保护水源地森林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共同发展。 | 14,40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