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162号-1-JCXD2025FW0910;
项目名称:2025年冬-2028年春(三年)珲春市城区段清雪项目(不含合作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负责完成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清雪服务;
采购预算:11,839,903.80元;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冬-2028年春降雪期,总服务期3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合格标准及采购单位需求;
标段划分: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项目编号 |
采购预算(元) |
1 |
清雪服务一标段 |
采购计划-[2025]-00162号-1 |
3051878.4 |
2 |
清雪服务二标段 |
采购计划-[2025]-00162号-2 |
2859115.8 |
3 |
清雪服务三标段 |
采购计划-[2025]-00162号-3 |
2976820.2 |
4 |
清雪服务四标段 |
采购计划-[2025]-00162号-4 |
2952089.4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财务状况报告: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应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 信誉要求: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7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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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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