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300-SQJW-G2025-0012 项目名称:宿迁市2025年空气质量精准管控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9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85万元 采购需求: 以国控点为中心,省控和市区三级监测点位为辅,引入颗粒物激光雷达、卫星遥感解译、道路积尘走航、溯源走航车构建覆盖全市监测监控体系,配备专业帮扶团队,配合开展行业专项帮扶,对企业管理和技术进行专业指导,安排专业化高、经验丰富的第三方服务团队开展动态跟踪驻场服务。针对不同时段,协同开展臭氧和PM2.5污染防治工作,找准影响空气质量的重要因子、重要区域和重要来源,为环境改善提供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的指导性意见和建议,支撑政府管理决策,有的放矢开展各项整治,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12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承诺函)。 2.信用信息。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