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乌拉盖管理区哈拉盖图农牧场1.3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年乌拉盖管理区哈拉盖图农牧场1.3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已由 乌拉盖管理区农牧和科技局 以 锡乌农牧科字〔2025〕2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乌拉盖管理区哈拉盖图农牧场,建设资金为 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锡林郭勒盟经纬线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对本项目施工一标段、施工二标段、施工三标段、电力标段、有机肥标段及监理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2025年乌拉盖管理区哈拉盖图农牧场1.3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乌拉盖管理区哈拉盖图农牧场。
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2025年乌拉盖管理区哈拉盖图农牧场1.3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土壤改良、农田输配电、农田防护工程等工程。
4、招标控制价:29690797.89元,其中施工一标段为9898921.46元,施工二标段为6138253.75元,施工三标段为7633187.42元,电力标段为2969335.26元,有机肥标段为2704000.00元,监理标段为347100.00元。
5、计划工期:2025年10月15日至2026年09月30日,共计350日历天。
6、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六个标段,包括三个施工标段,一个电力标段,一个有机肥标段,一个监理标段。
序号 |
标段 |
标段内容 |
招标控制价 |
1 |
施工一标段 |
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输配 电、农田防护工程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
9898921.46元 |
2 |
施工二标段 |
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输配 电、农田防护工程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
6138253.75元 |
3 |
施工三标段 |
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输配 电、农田防护工程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
7633187.42元 |
4 |
电力标段 |
建设内容包括农田输配电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
2969335.26元 |
5 |
有机肥标段 |
建设内容包括土壤改良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
2704000.00元 |
6 |
监理标段 |
建设内容包括本项目的全过程监理服务,详见工程量清单 |
347100.00元 |
注:为保证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要求,潜在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六个标段分别进行投标,只可中标其中一个标段(“多投单中”原则)。
7、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8、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1施工一、二、三标段:
1.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单位还未申办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1.2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本企业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拟派项目经理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指在本项目以外的招标人向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间的项目经理为本项目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且过程中未依法依规履行项目经理变更手续,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竣工验收的,即认定其有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1.2电力标段:
1.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按照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上述最新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的规定执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1.2.2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本企业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1.3有机肥标段:
1.3.1资质要求:投标人均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投标人所投产品须符合农业行业标准《有机肥料》NY/T525-2021要求,此外:
①生产厂家要求:需提供肥料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②代理商要求:需提供生产厂家的肥料登记证(在有效期内)及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③同一品牌只接受生产厂家或具备唯一授权的代理商投标
1.4监理标段:
1.4.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能力。
1.4.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企业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且在投标截止日前不得有在监建设工程项目。
2、各投标人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锡林郭勒盟范围内投标资格的;
5、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从而被有关部门暂停锡林郭勒盟范围内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限内的;
6、投标企业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8、前期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勘察、设计、项目管理等相关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不得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9、本项目招标施工标段允许联合体投标,电力、有机肥、监理标段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报酬分配方式,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50%以上合同金额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共同投标协议应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投标邀请、登记、领取文件、签署、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如有)等事宜。
(5)支持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上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比例按联合体协议约定。
(6)联合体成员各方的业绩及奖项均可作为本联合体的业绩及奖项。(如提供的业绩或奖项是以联合体形式共同承接或获得的同一个项目的业绩或奖项,不累计加分。)
(7)联合体各方对共同投标协议中各自承担工作均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10、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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