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CT-ZFCG-2025-043-01
项目名称:西安市阎良区农村公路清扫保洁购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94,193.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阎良区农村公路清扫保洁购买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阎良区农村公路清扫保洁购买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文件精神,对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实行“承诺+信用管理”供应商按要求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2)合法注册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附企业年度报告;事业法人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a.投标截止日前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b.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附网站相关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最终以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5)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