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同位素医药中心建设项目后评价咨询服务-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汕头同位素医药中心建设项目后评价咨询服务
- 项目编号:HJSB-FW-GKJT-25-2097
- 交货/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0日(合同签订后5个自然日内提交《后评价工作大纲》,提交《后评价工作大纲》后15个自然日内完成现场调研,现场调研结束后15个自然日内提交《后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11月20日前完成《后评价报告》(报送稿);从完成报送稿到12月10日期间需配合集团复核配合及后续答疑)。需每周五17:00前提交《周进度报告》(含已完成工作、下周计划、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案),发送至指定邮箱。
- 交货/服务地点:地点要求以甲方通知为准。
- 供货范围:覆盖本项目全周期后评价,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期决策、建设准备与实施过程、投资效益、运营效果、环境与社会效益、目标达成度及可持续性等维度,并提炼总结经验教训,为后续项目决策优化提供依据。
- 质量要求:
(一)服务要求
资料收集与分析:收集项目前期决策至运营全流程资料,确保完整真实,分类梳理并标注关键差异点及支撑依据。
现场调研:访谈覆盖项目单位管理层(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生产人员(生产线主管)等,形成《现场调研纪要》。
报告编制:严格按照《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报告编制大纲》编写,章节完整,数据注明来源(竣工决算报告、财务报表等),对比分析量化差异,问题原因剖析深入,经验总结深刻能为后续项目决策优化提供扎实依据。
复核配合:集团公司或中国同辐提出复核意见后,5个自然日内书面反馈修改方案,5个自然日内完成修改,项目负责人按需参加复核会议并解答疑问。
(二)工作成果交付
《汕头同位素医药中心建设项目后评价工作大纲》;
《汕头同位素医药中心建设项目后评价报告(报送稿)》;
支撑材料(现场调研纪要、资料清单及复印件、现场照片、数据核算依据等)。
以上文件均需提供电子版,《汕头同位素医药中心建设项目后评价报告(报送稿)》要求提供盖供应商公章的纸质文件。
(三)验收要求
验收标准:后评价流程符合国家法规及集团、中国同辐制度(合规性);成果文件齐全、支撑材料充分(完整性);报告数据准确、问题剖析深入(准确性);经验教训客观有借鉴意义、建议可落地(可行性)。
验收流程:供应商提交全部成果后,中国同辐组织项目单位、原子高科成立验收小组,10个自然日内完成书面审查;验收合格出具《后评价咨询服务验收确认书》,不合格则15个自然日内整改后重新申请验收。
(四)违约处理
若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中国同辐有权终止合同、不予支付剩余服务费,且供应商需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后评价工作大纲》或《后评价报告》质量不符合要求,经3次修改后仍未达到中国同辐及集团公司标准;
存在“低价中标、高价履约”行为,以非合同约定理由要求增加咨询费用;
服务配合度低(未按时提交成果、拒绝配合现场调研等),经3次书面协调后仍未整改;泄露项目涉密信息或提供虚假资料。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2)财务要求: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供应商咨询服务业绩应涵盖后评价咨询服务类型(优先选择生物医药、核技术应用或放射性药品生产领域项目),提供2个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截止日期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关键页、验收报告或业主感谢信,需体现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完成时间及双方签章等)。
(4)信誉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失信记录(提供“信用中国”企业信息查询结果截图或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需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证明。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近3年主导过至少1项类似项目后评价工作,提供资格证书、业绩证明及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2)专业团队:至少配备3名专职人员,分别具备工程管理、财务审计、医药技术相关专业背景,提供学历证书、专业资格证书及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 专项资格条件: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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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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