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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 江津区永兴镇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AA202500681)
江津区永兴镇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津区永兴镇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已由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津发改审[2025]19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永兴镇旸岩村和黄庄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位于永兴镇旸岩村和黄庄村,起于旸岩三岔路,途经旸岩场镇,止于桥沟小学,路线全长6.335公里,对原路线进行加宽。原有路基5.5米,加宽后路基6.5米,路面结构层采用20厘米厚C15水泥混凝土基层(填方段)或5厘米厚碎石调平层(挖方段)+20厘米厚C25水泥混凝土面层,同步完善混凝土边沟、安防设施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713.2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413.96526万元

2.4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设计说明、施工图设计变更等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90日历天,以监理下达开工令为准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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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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