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编码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3809990094018957 | 在线水中油分析仪\0-100mg/L ±1%FS 隔爆型 分析柜+预处理系统+取样系统+自清洗系统 | 1.0 | 套 | 2026-03-20 | 洛阳工程公司物装工厂/项目物资库 |
4.1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4.2资格要求:(2)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书等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4.3信誉要求:(1)供应商未处于中国石化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4.4信誉要求:(2)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5信誉要求:(3)供应商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且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信息查询”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6信誉要求:(4)供应商近两年内不存在未及时履行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判决或裁定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7信誉要求:(5)供应商近两年内不存在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近两年内不存在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两年内不存在被列入国税系统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8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上年度完整的无保留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前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报告年度要求可依次往前推一年。
4.9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分析仪必须同时满足如下具有平稳运行2年以上的业绩不少于2家,合同签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对应的发票复印件。提供业绩列表,写明工程项目名称、装置名称、合同号、规格型号、数量、介质名称、设计压力、设计温度、用户联系人及电话、投用时间。合同复印件(价格可隐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盖章页、供货清单、技术参数等(如合同中未体现物资技术参数,还应提供签字版技术协议复印件)。业绩列表、合同复印件提供不完整、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4.10其他要求:投标文件须对技术询价书中所有“★”条款逐条做出响应。 “★”项只要有1项不满足即否决投标;“▲”项偏离累计3项或以上者,否决投标;未加注星号“★”或三角符号“▲”的条款为普通条款,对这些条款的偏离超过5项或普通条款与加注三角符号“▲”的条款累计超过5项时,否决投标。
4.11其他要求:提供技术偏差表,说明对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的响应情况。
4.12其他要求:提供商务偏差表,说明对招标文件中商务条款(主要是合同条款)的响应情况。
4.13其他要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所要求的任何商务条款的偏离都要在招标要求的澄清时间内进行澄清,招标人将及时给予答复;当招标人明确答复商务偏离不可接受时,此类投标报价将被否决。
允许代理商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