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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川县星火乡并网创业乡集中供水及水厂改造升级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桦川县星火乡并网创业乡集中供水及水厂改造升级工程由桦川县水务局以关于《桦川县星火乡并网创业乡集中供水及水厂改造升级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桦水发【2025】4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桦川县水务综合服务站,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泰利鑫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为:SL0000G250915002001,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桦川县星火乡并网创业乡集中供水及水厂改造升级工程。
2.2计划工期:7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日至2025年12月30日。(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3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建设内容:本次建设农村供水工程1处,为管网延伸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水厂新建高压区水泵机组及其配套1处,配水管网35.378km(主线11.305km,村内管线24.073km)入户计量及分区计量水表1029块,管线外网消防2处(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6061140.79元。
2.4资金来源:债券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能力。
3.2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连续3个月(2025年6月至2025年8月)本单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施工员(工长)(1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岗位证书、质检员(质量检查员)(1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
3.4信誉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未被有关部门限制投标或暂停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结果为准(https://wenshu.court.gov.cn/),对属于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需提供投标人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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