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四川省寿溪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四川省寿溪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汶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汶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四川省寿溪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汶发改行审〔2025〕121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汶川县水务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汶川县水务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汶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汶发改行审〔2025〕121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四川省寿溪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
汶川县三江镇、水磨镇、漩口镇
2.3 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2.4 建设规模:
实施建设三江镇堤岸生态化治理 2.51公里,水磨镇堤岸生态化治理 6.17 公里,寿溪河沿河增设河道界桩 10 个、告示牌 3 个、防溺水设施 24 套、智慧监测站点 23处
2.5 计划工期:
12个月
2.6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工作
2.7 标段划分:
监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
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
2022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来已完成或正在实施不少于1个总投资在42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监理业绩
3.4 本次招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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