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24-SNJC-G2025-0019 项目名称:广厦家园1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工程家具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20.6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不接受超过120.6万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 采购需求: 广厦家园1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采购一批家具:200套床和床垫、200个床头柜、100张餐桌和400把餐椅、100张沙发及100个茶几,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日后,30日内将合同标的全部交付并配送安装完毕,交货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1)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一时间截点的资产负债表的扫描件1份; (2)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月报表的扫描件1份。 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1)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2)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授权委托书》(提供扫描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7.投标人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8.投标人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9.投标人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项号“17”的内容)。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 (1)中小企业制造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 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2)监狱企业制造的,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3)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