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东华重工有限公司关于机加工及锻压设备维修供应商入围资格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NZB-DHZG-D202510141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兖矿东华重工有限公司煤机装备制造分公司关于机加工及锻压设备维修供应商入围资格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兖矿东华重工有限公司煤机装备制造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兖矿东华重工有限公司煤机装备制造分公司关于机加工及锻压设备维修供应商入围资格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NZB-DHZG-D2025101411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兖矿东华重工有限公司煤机装备制造分公司
(三)具体报价明细表见技术规格书。
(三)交货地点:兖矿东华重工有限公司煤机装备制造分公司
(四)交货期:以签订的商务合同为准。
(五)交货方式:双方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六)运输方式和相关费用负担:运输方式由投标人自行选择,落地交货。
(七)付款条件及结算方式:维修完毕,终验收合格后凭乙方开具的全额增值税发票挂账后滚动支付90%合同款,余10%质保金,质保期满验收无质量问题支付质保金。质保期12个月。
结算方式:电汇、一年期及以下银行或商业承兑汇票
(八)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不少于6份同类设备的维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及合同对应增值税发票原件扫描件为准。
投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如被证实与真实性不符,其投标将被否决或中标资格被取消。招标人保留查验维修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权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人民币)(生产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注册的信息为准);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的有效时间)。
(二)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信息(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具备与此次招标机加工及锻压设备维修相应的营业许可或资质证件(按国家有关最新规定执行)。
(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六)不接受代理商、中间商、联合体投标。
(七)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八)因违规等原因,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四、网上报名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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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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