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209、309线吉县县城过境(丰收岭隧道)改线工程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HLH-2025-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临汾市
一、招标条件
国道209、309线吉县县城过境(丰收岭隧道)改线工程前期工作已由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隰县等4县人民政府作为国道209线隰县过境改线工程等5个项目建设主体的函》、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吉县人民政府作为国道209、309线吉县县城段过境改线工程和国道309吉县南沟至曹井段改线工程项目建设主体的函》、吉县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吉县交通运输局为国道209、309线吉县县城过境段改线工程项目实施机构的通知》批准。本次招标为国道209、309线吉县县城过境(丰收岭隧道)改线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人为吉县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本项目投资估算229638万元,路线全长29.212公里,其中G209、G309共线段及G309分离段为一级公路段,路线长度23.312公里,G209分离段为二级公路段,路线长度5.9公里,G209、G309分离处通过平面交叉实现交通流转换。本项目包含主线收费站1座,养护工区1处,隧管站1处(三址合建),主线共设桥梁5495米/24座;隧道3385米/4座;涵洞67道;天桥7座,通道5道;永久性用地2130.0亩;具体以实际批复为准。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
标段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全过程项目咨询统筹协调管理:提供贯穿项目投资决策等前期工作阶段全过程项目咨询统筹协调管理服务,协助招标人开展不限于本次招标服务范围的报批、报建、报验以及各主管部门综合协调等服务工作;
(2)初步勘察设计:工程初勘、初测、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其他相关设计内容、相关科研(如需要)及后续服务工作。
(3)前期专项评估:用地报批、先行用地、用地补划与二次预审(如有)、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包括工程项目立项阶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土地征收阶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其他专项评估(如需)等内容。
(4)设计阶段BIM技术咨询服务。
注:本项目为投资决策等前期工作阶段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包含立项和设计批复所需的各专项评估咨询服务。在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具体以实际发生的服务内容为准,但工作内容不得重复。
2.3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山西省标准编制规范要求;咨询服务成果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或意见,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服务期限:自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服务工作全部完成止,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或事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资质要求:同时具备
(1)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已备案,且工程咨询单位名录的咨询专业和服务范围包括“公路专业/全过程工程咨询”;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设计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①和②;
①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公路设计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设计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 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至少完成过1项一级及以上新(改、扩)建公路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是指:在同一项目(同一合同或多个合同)中完成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专项评估咨询中的任意两项或多项服务内容。在同一项目中只完成两项或多项专项评估咨询的,不属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条件。
3.4 项目负责人要求: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完成过1项一级及以上新(改、扩)建公路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业绩。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5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单位,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3.7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8 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不包括同一联合体成员之间):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对招投标造成影响的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3.10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所有条件。
(3)联合体牵头人至少须承担:全过程项目咨询统筹协调管理工作、初步勘察设计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4)其他成员单位须满足如下条件:招标公告资格条件3.1、3.5、3.6、3.7、3.8、3.9、3.10的要求,如成员单位承担勘察设计工作时,另须满足招标公告3.2资质要求中的第(2)项和第(3)项。
3.11本招标公告中近三年或近五年中的“近”是指从开标日起计算的时间。
四、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9月17日00时00分至2025年9月23日23时59分。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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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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