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C-251188
项目名称:宁波市文化馆数字化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3772720
最高限价(元):3772720
标项名称:宁波市文化馆数字化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77272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宁波市文化馆数字化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见采购文件招标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1若供应商提供的标的中有大型、中型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的,要求合同分包,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40%以上,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70%以上。
2.2若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标的均由小型、微型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的,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分包。
2.3若采取分包合同方式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分包各方必须签订分包意向协议,明确分包人和分包意向单位合同工作量比例等;
(2)分包意向协议中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