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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林业大学帽儿山教学区学生公寓施工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0108G250908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北林业大学帽儿山教学区学生公寓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以教发函[2024]25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东北林业大学,建设资金来自国投资金和自筹资金相结合,项目出资比例为80%和2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北林业大学帽儿山教学区学生公寓施工项目
2.2建设地点:尚志市帽儿山镇东北林业大学教学区
2.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 24600平方米,两栋建筑,每栋地上六层,框架结构。
2.4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5月20日,总工期:573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并通过建设主管部门的验收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109,820,387.54元人民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且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要求。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投标人须提供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近三个月(2025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连续3个月或以上)的社保记录(含:1.养老保险,2.医疗保险,3.失业保险,4.工伤保险),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并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应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上述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5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连续3个月或以上)的社保记录(含:1.养老保险,2.医疗保险,3.失业保险,4.工伤保险),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并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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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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