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建2025261号】鲁山县水利局鲁山县城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和老化更新改造项目-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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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鲁采招标-2025-86 | |||||||||||||||
2、项目名称:鲁山县水利局鲁山县城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和老化更新改造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8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8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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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项目概况:城区供水南1~19区DN63-DN315老旧管网升级改造112.0km;供水东区(三高)新建DN200-DN300给水管网3300米;主管道加压泵站改造3处,老旧小区改造供水设施20套;水表更新改造15000套。 2、招标范围:地形图测量、工程设计全过程(可研优化、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施工图绘制、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及后期所有配合服务等) 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国债+自筹(已落实) 4、服务期限:全过程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现行标准规范,并需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复; 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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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5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等。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 2025 年1 月以来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自行承诺)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 3.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7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和“信用中国”网站的“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执行财库【2016】 125 号文);(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后); 3.8不允许分包、转包,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注: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格式自定),采购人保留随时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 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上报行政监督部门并予以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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