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敦化市财政局资产清查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JLBSYJ-2025025。 3.采购需求:通过公开征集的方式,择优选择8家资产清查服务机构为入围供应商,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账内资产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对各单位账外资产未入账情况进行清查,具体业务以实际委托为准,并保证在委托方规定时效内高质、高效完成委托事项(具体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4.最高限价:固定价格折扣系数0.5(即费率:50%)。 5.框架协议的形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6.预估采购数量:择优选择8家资产清查服务机构为入围供应商。 7.框架协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8.服务地点:征集人指定地点。 9.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法律上和财务上具有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并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 (3)上一年度(2024年)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须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供应商为2025年以后注册成立公司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响应文件内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供应商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与征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征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征集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征集活动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征集活动。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6)供应商参加本征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经营行为、重大质量问题、因供 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声明函)。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