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92-BYZB-G2025-0012 项目名称:长芦街道食堂采购、配送及相关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90.000000万元(采购包1:65.000000万元;采购包2:65.000000万元;采购包3: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负责长芦街道办事处食材采购、配送及相关服务。(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包2 1.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包3 1.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为经营型企业的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须提供所供肉类食品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或《屠宰证》(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采购包2 1.投标人为经营型企业的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扫描件)。 采购包3 1.投标人为经营型企业的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须提供所供家禽类食品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或《屠宰证》(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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