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哈得硫磺回收装置扩建工程焚烧炉框架协议物资招标
招标编号:ZY25-XJT07-WK049-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投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塔里木油田哈得采油气管理区满深联合站硫磺回收装置扩建工程焚烧炉,为塔里木油田满深联合站硫磺回收装置扩建工程用料,二级非目录物资,拟在集团公司有效供应商中实施公开招标,与中标人签订框架合同。。
2.2招标范围:详见下表:
序号 |
物资名称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招标 数量 |
质量标准/技术要求 |
物资编码 |
备注 |
1 |
TO废气焚烧炉 4000Nm3/h VOC η≥90%*01 |
套 |
1 |
满深联合站硫磺回收装置扩建工程废气焚烧炉技术规格书。
|
A33050101000020 |
|
2 |
CEB废气焚烧炉 3300Nm3/h VOC η≥90%*01 |
套 |
1 |
A33050101000017 |
|
注:表中型号参数仅供参考(投标人需注明投标型号),具体参数要求见技术规格书。
2.3交货期:以合同有效期内买卖双方签订的采购订单为准。
2.4交货地点:新疆塔里木油田满深联合站硫磺回收装置扩建工程施工现场。
2.5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7月20日止。
2.6补充质量技术要求: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即开标当日,投标人在云梦泽(https://am.iam.cnpc/index.html或https://www.ymzec.com)或能源一号(www2.energyahead.cnpc或www2.energyahead.com)中“供应商状态”显示为“正常”,“供应商类型”为“制造商”,且物资分类码(云梦泽)A33050101、“产品状态”显示“正常”,或物资分类码(能源一号)23010501“产品状态”显示“正常”。
3.1.2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市场管理局或省级市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A2级及以上、工业管道安装GC2及以上)。
3.2人员要求:无。
3.3设备要求:无。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发票日期为准)1万吨/年及以上规模硫磺回收装置成套设备(燃烧器、燃烧炉及余热锅炉等整体供货)至少1项业绩。业绩证明应包括合同、发票,证明文件中须体现处理规模。合同与发票应提供对应关系明细表:列明每分合同对应的发票票号、金额、开票日期、及合计金额,以上材料互相印证。
3.5财务要求:无。
3.6 QHSE要求:无。
3.7信誉要求:无。
3.8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当合法拥有或行使对投标产品的知识产权。如发生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况,招标人不承担责任,相关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应对此进行书面承诺。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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