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哈得硫磺回收装置扩建工程天然气处理撬框架协议物资招标
招标编号:ZY25-XJT07-WK050-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投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塔里木油田公司满深联合站硫磺回收装置尾气达标治理工程硫磺回收模块、溶剂再生模块、溶剂过滤模块,为塔里木油田满深联合站硫磺回收装置扩建工程用料,二级非目录物资,拟在集团公司有效供应商中实施公开招标,与中标人签订框架合同。。
2.2招标范围:详见下表:
序号 |
物资名称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招标 数量 |
质量标准/技术要求 |
物资编码 |
备注 |
1 |
硫磺回收橇 23t/d 常规克劳斯 >95% |
套 |
1 |
满深联合站硫磺回收装置硫磺回收模块、溶剂再生模块、溶剂过滤模块技术规格书。 |
A25070108000005 |
|
2 |
胺液净化橇 25m3/h 1.6MPa |
套 |
2 |
A25070109000008 |
|
注:表中型号参数仅供参考(投标人需注明投标型号),具体参数要求见技术规格书。
2.3交货期:以合同有效期内买卖双方签订的采购订单为准。
2.4交货地点:新疆塔里木油田满深联合站硫磺回收装置扩建工程施工现场。
2.5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7月20日止。
2.6补充质量技术要求: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即开标当日,投标人在云梦泽(https://am.iam.cnpc/index.html或https://www.ymzec.com)中“供应商状态”显示为“正常”,“供应商类型”为“制造商”,且物资分类码A25070109、A25070108显示为“正常”。
3.1.2开标当日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许可证,可以从事制造许可范围内的压力容器设计和制造工作;取得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颁发的压力容器制造 A2 级及以上、工业管道安装 GC2 及以上,并符合其产品范围。
3.2人员要求:无。
3.3设备要求:无。
3.4业绩要求:无
3.5财务要求:无。
3.6 QHSE要求:无。
3.7信誉要求:无。
3.8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当合法拥有或行使对投标产品的知识产权。如发生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况,招标人不承担责任,相关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应对此进行书面承诺。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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