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锅炉委托运行服务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334-CGN-250931750、SXMTZB2502F-1150(N))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
一、采购条件
本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锅炉委托运行服务项目(采购编号:JNC334-CGN-250931750、SXMTZB2502F-1150(N)),已由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2025年冬季锅炉房供暖,因长平、釜山、芦家峪、洗煤厂及安家锅炉房专业人员严重不足,需将锅炉房由专业锅炉服务公司派遣的专职人员操作及维护保养,负责锅炉房运营管理。长平、釜山、芦家峪、洗煤厂及安家锅炉房,锅炉台数:20吨蒸汽锅炉六台,15吨热水锅炉一台。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锅炉委托运行服务项目
标段(包)内容:运行及维护长平、釜山、芦家峪、洗煤厂及安家锅炉房燃气、热水锅炉,运行及维护相应热交换站,包括锅炉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锅炉水质的定期化验,锅炉烟气排放达国家排放标准,保证供暖期间供热、供暖需求及燃气、锅炉的安全运行。
2.3 服务完成期限:2025年冬季采暖期长平、釜山、芦家峪、洗煤厂运行周期155天,安家风井运行周期90天。
2.4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服务质量标准:保证供暖、供热需求,保障燃气、锅炉的安全运行。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锅炉委托运行服务项目,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资质要求: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B)或锅炉制造(含安装(散装锅炉除外)、修理、改造)B级】;
3.3 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锅炉运行服务类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
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有效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以上两个网站的查询结果;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9月15日18时00分至2025年9月18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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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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