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辽宁公司庄河公司制粉系统维护、脱硫等系统运行委托服务(3年)和脱硫系统日常维护(3年)AB标段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608641,招标人为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辽宁省大连东北部庄河市东南约 18km 的黑岛镇黄圈以南的海滨地带,厂址西北部为吴圈和王圈两个自然村。南濒黄海,西距大连市区约 190km,东距丹东约 160km,北距海城约 125km。招标范围为脱硫及脱硝系统尿素水解车间设备(含尿素水解器)系统维护、定期试验、定期工作、定期检修(含脱硫系统的临修、B修、C修)、设备缺陷处理、事故抢修、文明生产、机组停机检修、设备小型改进、文明生产治理、机组定修、隐患排查整改治理、上级检查项目整改、防寒防冻、迎峰度夏、防台防汛等相关工作。此标段为A标段。工期由2025.11.01至2028.10.31。地址:辽宁省庄河市黑岛镇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脱硫系统维护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项目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9-1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9-22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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