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能源甘肃分公司所辖项目送出工程水保业务合法合规性审查服务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Q2511003232733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对 三峡能源甘肃分公司所辖项目送出工程水保业务合法合规性审查服务项目进行 ✓谈判采购 ,本项目 ✓采购人自主采购 为:_/_(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2.1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采购内容为:
2.1.1 采购范围
甘肃分公司所辖酒泉、金昌、永登三个区域共8项送出工程水保业务合法合规性审查技术服务。具体为:酒泉区域3项送出工程水保业务审查技术服务工作,内容包含:1)水土保持方案工作内容,包含方案(报告书)编制及修改、组织专家评审、取得水保相关批复性文件等;2)水土保持工程监理、监测及验收工作内容,包含施工过程中的相关措施监督实施、水土流失监测、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效果验收、形成相关报告(监理、监测及验收报告等)、完成水保验收备案等;金昌及永登区域共计5项送出工程水保业务审查技术服务工作,内容包含:1)水土保持方案工作内容,包含方案(报告书)编制及修改、组织专家评审、取得水保相关批复性文件等;2)水土保持工程恢复措施工作内容,包含土地整治、灌木栽植、播撒草籽等措施;3)水土保持工程监理、监测及验收工作内容,包含施工过程中的相关措施监督实施、水土流失监测、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效果验收、形成相关报告(监理、监测及验收报告等)、完成水保验收备案等。具体采购清单详见采购文件。
2.1.2 服务期
12个月。受委托单位须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内容,并取得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保相关批复性文件、完成验收报备流程等。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首次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报价人或者联合体须同时具备以下三项业绩:①至少1项电力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业绩;②至少1项电力工程水土保持监理监测业绩;③至少1项电力工程土地恢复业绩。若为联合体报价,则联合体两方共同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可(需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显示合同签订日期和数量等具体服务范围);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财务要求:独立报价人或联合体各方均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无连续两年亏损
其他要求:
报价人不能作为其它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采购人 ✓接受 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含牵头方)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报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报价。
采购人 ✓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 ✓公开征集 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文件获取时间: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 2025 年 9 月 23 日 10 时(北京时间)。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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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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